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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选题中等财务会计应用

假设甲、乙、丙三位合伙人在2017年1月1日成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,甲和乙承诺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缴清所有出资,而丙则同意分期付款,直至2018年12月30日全部缴清。然而,在2018年12月1日,丁有限责任公司被提交至人民法院接受破产审理,并且指派了管理人。依据现行破产法规,关于丙未完全缴纳的出资,正确的说法是()

A由于股东对公司负债的责任仅限于其所认缴的出资额,管理人无法要求丙支付出资
B只有在人民法院的批准之后,管理人才能够要求丙支付出资
C管理人可以要求丙支付出资,但必须在2018年12月30日之后
D管理人可以立即要求丙支付出资,不需要考虑之前约定的出资时间表正确答案
正确答案
D

解析

核心要点

本题考查税务师相关知识。

解题步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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